沈河区,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,是沈阳市的中心城区,地处北纬41°10′至42°16′之间。总面积58平方公里,下辖15街道,总人口61.11万人(2007年)。沈河区是沈阳市的政治中心、商贸中心、金融中心、文化中心,旅游胜地和开放门户,是全国城区中第一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。2016年,沈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1亿元,比2015年同期增长0.4%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937元,同比增长7%。沈河区属于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,四季分明,降水集中,雨热同季,日照充足。春季促短,降水少,回暖快;夏季高温多雨,空气湿润;秋季天高气爽;冬季长达6个月,寒冷干燥。年日照时间为2517小时,全年无霜期为150天左右。
沈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